2010/5/10 13:46:00 浏览:681 来源:重庆家教网
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
市司法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因轻微违法犯罪接受社区矫正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有248人,占全部社区矫正对象的8%。这些人中绝大多数是14岁至18岁的孩子。从仅仅4岁的年龄差距看,8%的比例算是比较高的了。
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王培军介绍,近三年来,我市未成年人轻微违法犯罪接受社区矫正的,18周岁以下占总人数的比率呈明显上升趋势。2006年底,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为118人,占总人数的5.4%;2007年6月底有151人,占6.4%;2007年底时这一数据为182人,占总人数7%,2008年年中这一数字上升到215人,占7.7%;2008年年底为252人,占8.4%。这些孩子失足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家庭教育的缺失。
这种情况在海陵区法院同样得到了印证。据海陵区法院少年庭统计,2006年区法院少年庭判处刑事案件47件,涉及判决人数84人,另判缓刑、管制、单独判处罚金、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有48人;2007年判处刑事案件54件,涉及判决人数112人,另判缓刑、管制、单独判处罚金、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51人;2008年判处刑事案件59件,涉及判决人数111人,另判缓刑、管制、单独判处罚金、免于刑事处罚的50人。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处处长孟维新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暴力型犯罪,如打架斗殴等;另一种是侵财型的犯罪,如盗窃、抢夺、敲诈、抢劫等。很多未成年人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前,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
失足孩子家庭问题多
市司法局在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进行分析时,发现了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这些孩子的家庭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
孟维新说,经分析案例发现,四种类型家庭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例较高。
第一类是单亲家庭。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父亲有的忙于工作,有的再婚又有了子女,对孩子管教较少。随母亲的在孩子长大后,管教上又力不从心。有的父母再婚后,子女随祖辈或家中亲戚生活,家长对孩子很难实施管教。单亲家庭对孩子要么疏于管教,要么过于溺爱,都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第二类是困难家庭。一些困难家庭的孩子长到一定年龄后,由于同学之间存在攀比的情况,往往产生自卑心理,认为父母给予的物质条件太差,从而产生心理落差。如果教育没有跟上,很可能产生因对物质享受过分追求而出现偷窃、敲诈低龄学生等情况。
第三类是富裕家庭。这一类家庭生活条件好,但父母往往忙于工作或生意,对孩子物质上关心有余,思想上关心不足;有的父母对子女花钱不加以控制,使孩子从小就养成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一旦父母控制其花钱,就可能想方设法从不正当的途径弄钱,从而触犯法律。
第四类是留守儿童。据了解,目前农村很多孩子因父母外出打工,只得和祖父母或亲属一起生活,这些家长因为种种原因,要么过于溺爱、要么教育上力不从心、要么因为本身有子女无暇顾及,造成孩子教育方面的缺位。
特殊家庭教育易缺位
市区某初中的校长说,前不久他们对在校生作了调查,发现来自单亲家庭、困难家庭的学生和留守儿童已达学生总数的10%。这些学生要么成绩非常优秀,要么成绩非常差。令人担忧的是,第二种情况的学生占了大多数。
泰州莲花学校德育处副主任李娟说,在她从事学生德育和班主任工作的多年时间里,发现特殊家庭有增多的趋势。这几年来,孩子父母离异的情况越来越多。
“父母离异的近年来越来越多,基本上每个班都有,多的班级40位学生中有5、6名来自单亲或离异家庭。”李娟说,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会恶化孩子的教育条件,影响少年儿童的心理健康。单亲子女可能需要承受来自生活、学习环境中的歧视、偏见和嘲弄,因此,不少单亲子女在性格上变得内向、忧郁、自卑,甚至孤僻。
李娟说,目前该校小学部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较多,平均每班40位学生中有10多个这样的孩子。外来务工人员对孩子的教育大多不太重视。“一方面这些家长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平时又忙于打工,不重视孩子的教育。他们也很少过问孩子的学习、生活,更不要谈心灵上的沟通了。有些父母因为要上班,上午7点就把孩子送到学校门口,有时前去家访,根本就找不到家长。家长对孩子的不重视,很容易使孩子自暴自弃,对学习抱放弃态度。”
“我们学校还有10多位留守儿童,父母都不在家,这些孩子的家庭教育也很成问题。”李娟说,留守儿童一般都是由爷爷奶奶照顾,而祖辈对孙辈往往过于溺爱,或只注重孩子生活上的需求,认为做到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就行了。有些祖辈身体状况不佳,对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也有一定影响。父母在外一年到头难得有几个电话打回来,回家后看到孩子成绩不理想也只是指责其不用功,造成两代人间的隔阂越来越大。
及时教育可避免犯罪
虽然特殊家庭的孩子容易走上歧路,但是,只要教育及时得当,大多数犯了错误的未成年人也能改过自新。
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提供了四个社区矫正的案例,都是因家庭教育不足致未成年人失足的。一个犯盗窃罪的孩子,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对孩子很少过问;一个偷盗摩托车的孩子,父亲早逝,母亲过于溺爱,虽家中贫困,仍处处满足其需求,导致其走上犯罪道路;一个家庭条件较差的孩子,经常和社会不良青年混在一起,因不好意思总花别人的钱,最终偷窃他人钱财;一个孩子的父母忙于做生意,和孩子在一起的时间少,孩子终日上网,没钱花时便抢劫低年级学生……
案例中有一个共同点,这些孩子在接受社区矫正后,都认识了自己行为的错误,都感到后悔,最害怕自己不光彩的历史被别人知道。这些孩子大都能主动接受教育,有的孩子原先辍学在家,接受社区矫正后重回学校,并考上大学。
孟维新说,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如果家庭教育到位,这些孩子可以避免走上犯罪道路。
海陵区城北司法所副所长赵芹说,她曾处理过一名失足女孩的案子。这个孩子4岁时父亲因车祸去世,8岁时母亲重病不治,其后就和祖父母生活,从小养成了比较“野”的性格。到十几岁时,祖父母已经不大管得住了,16岁时,该女孩谈了“男朋友”,在一次祖父母外出时,她参与抢劫,被判刑。
事发后,该女孩后悔不已。她说,当年走错路与自己太小不懂法有关,但更主要的原因是缺少了父母的管教。“要是父母在,他们一定不会让我过早地交男朋友,不会让我在外面疯玩,我也就不会犯罪了。”
本报记者 徐霖 王亦清 通讯员 刘婧
专家观点:家庭是教育的重要阵地
市教育局关工委秘书长包宗仁说,家庭是教育的重要阵地,家长不可疏忽。“我们经常说,家庭是孩子接受教育的第一个学校,而家长既是第一任教师,同时也是终生的教师。”
包宗仁说,很多社会教育也是通过家庭教育对孩子产生影响。“比如,同样的社会现象,通过不同的家长进行引导,达到的教育效果是完全不同的。有的家长能起正面引领作用,而有的家长却没有任何帮助或只能起负面影响。”身为家长,必须面对孩子成长的困惑,有效解决其碰到的问题。家长要走进孩子复杂的内心世界,引导孩子健康成长,消除孩子成长的诸多困惑。从而把孩子培养成一个具有健全人格,对社会、国家能有贡献的人。
专家对不同类型家庭的家教提出建议。单亲家庭要注意和孩子的沟通交流,首先应向孩子耐心解释造成家庭不完整的原因,排除孩子内心的被遗弃感;平时要多抽时间陪孩子,和孩子聊聊天,可帮助孩子多交一些朋友,并让孩子把朋友请到家中来玩,以弥补亲情的不足。外来务工人员要多与孩子交流,并与老师保持联系,不断更新自身的教育理念,不能一味地把教育的责任推到学校。在外打工的父母每月至少和孩子通一次信,和老师联系一次,及时了解孩子在校的情况。
孟维新说,虽然出现问题的大多数是一些特殊的家庭,但不是说一般家庭的教育就很成功。我市大多数家庭在教育孩子时也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首先是重物质关心,重学习成绩,轻思想教育和心理帮助。特别是一些独生子女成为父母后,421的家庭结构,造成对孩子的过分溺爱,养成孩子很多不良的习惯。其次是网络、电视等虚拟世界的影响,孩子接触真实生活的机会变少,对真实社会的情况反而变得认识不足。第三是过于呵护,孩子没有经过挫折,一旦失去父母保护走向社会,经受失败后很容易产生心理问题。
孟维新建议,父母在满足孩子合理的物质需要时,要加强节约意识的养成,不能过分溺爱孩子。父母可以利用节假日多带孩子深入农村、工厂,让孩子了解真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区别。让孩子参加一些比赛,经受失败教育有利于孩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