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5 15:47:00 浏览:1199 来源:重庆家教网
家庭教育方法与儿童个性发展中,主要可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生活目标和生活价值;二是认知与沟通方式;三是良好的态度;四是坚强的意志。影响个性形成的主要因素有三个:一是生物学因素,包括遗传、先天素质和气质、体貌特征和成熟速率,二是社会化因素,主要有家庭、学校、同伴、社会团体组织和机构,广播、影视、报刊的宣传等,三是个体的自我意识,即人对自己的状况和活动的意识。
家庭是儿童个性实现社会化的主要场所,因为儿童个性的形成,社会行为的获得,其最关键的几年是在家中度过的。“家长给孩子最好的礼物就是帮孩子形成一个好的个性。”这是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著名教育学家陈桂生在天津师范大学举行的家庭教育学术研讨会上提出的观点。陈桂生说,一个人的个性在儿童期形成后,很少变化,并会对其一生产生影响,而家庭教育对个性的形成起关键性作用,可以说它是早期教育基础的基础。早期儿童与父母的相互作用,情绪关系的性质对儿童以后个性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社会的信仰、价值观念等社会化目标都是首先通过父母的过滤,以高度个体化了的、有选择的形式传递给儿童的。但是一直以来中国的家长过多地把儿童能够学会多少知识作为自己的教育目标,过多地关注子女成才,很少关注孩子是否有一个健全、乐观、积极的个性。这种教育误区致使现在的多数成人心理特征不明显。
每个儿童最初的个性特征或气质类型各不相同,这种特征无疑会影响父母对儿童的态度。另外,儿童的性别、家庭规模大小、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也会影响父母对待儿童的态度;父母的教养方式不同,对儿童的影响也不同。儿童间原先存在的先天差别,随着与家庭成员发生不同的相互作用,进一步扩大了。
陈桂生教授认为,个性是相对于群体的共性而言的,也是不同人之间差异的表现,独立个性的形成是一个人各方面能力完善和协调发展的结果。儿童的独立个性,包括有独立见解,有自我约束能力,尊重别人,并能独立处理与他人的关系。因此儿童在个性形成中的行为,如果不干涉他人,家长就不要过多干涉制止。陈桂生还认为,应该尽力延长家庭教育期,注重孩子的感觉和运动能力的发展。
我个人认为:要想使一棵小树成为栋梁之才,必须从小就对其经常护理,修剪枝杈。如果小时长弯了,长大以后是很难直起来的。人的成长也一样需从小进行护理与培养,才能成为有用之人。
家长的个性品质、受教育程度、言谈举止、价值取向、教养方式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家庭的结构、家庭经济状况等都会影响并塑造着孩子个性的成长。
一、父母的个性与教养方式对儿童个性发展的影响
不同个性特点的人,对妊娠、分娩、育儿及亲子关系等有着不同的态度与认识,也决定着他们以后为人父母的自信心与责任感的大小和教养方式的不同。所有这些态度与认识又都是通过他们生活中的一言一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孩子的个性形成与发展的。心理学家根据父母的教养行为特点,将父母分为权威型、专制型、娇宠型、忽视型四种教养类型。
1.权威型父母
这种类型的父母多会给孩子设立恰当的目标,坚持要求孩子努力去达到这些目标,并对孩子提供一定的帮助;能耐心倾听孩子的观点,鼓励孩子参与家庭决策等。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权威型父母能表现出更多关爱,这是一种理性、严格、民主、耐心的爱的教育方式,在这种方式下成长的孩子多表现自信,有较好的自控能力,多乐观积极、勤奋好学,学习成绩也较好,社会能力与认知能力都比较出色,长大后社会成功性较高。
2.专制型父母
这一类型的父母对孩子要求多表现为严厉,通常提出很高的行为标准,这些标准和要求有时甚至不近情理。孩子出现稍许的抵触,父母就会采取体罚或其他惩罚措施对孩子进行管制,孩子没有自己的权利。这种教育方式实质是满足了成人的需要,忽视和抑制了儿童的想像力与独立性。这种方式下成长的孩子,多表现出焦虑、退缩等负面情绪和行为。虽在学校中多有较好的表现,但长大后社会成功的比率较小。
3.溺爱型父母
这一类型的父母对孩子常常怀有过多的期望与爱,但很少对孩子提出要求或施加控制。这一教养方式下成长起来的孩子对父母表现出无尽的需求和很强的依赖性,自我控制力尤其差,在任务前缺乏恒心和毅力,多表现不成熟特征。这一现象在男孩身上表现得更突出。
4.忽视型父母
这一类型的父母很少、甚至没有对孩子提出行为标准的要求,对孩子的成长多表现为提供食品衣物等物质条件,而对孩子的情感与心理要求缺乏关心。这是一种对孩子情感生活剥夺的教养方式,对孩子的态度更多的是一种无奈或漠视,或者说是一种变相的放弃与虐待。在这种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对学校生活少有兴趣,学习成绩和自控能力较差,出现适应障碍的可能性更高。
有研究表明,在各种文化背景中,权威型父母的教养方式最有利于孩子个性品质的良好发展,而相同的教养方式在不同文化背景下所产生的效果也会不同。比如专制型父母教养方式在不同文化背景下,会表现出明显差异:在东方,专制型教养方式对孩子多表现为爱,虽然有时有些过火。这一环境下成长的孩子,长大后多表现出孝敬父母、尊敬师长、遵纪守法等良好的行为特征。在西方,专制型教养方式却是对孩子的遗弃和拒绝,孩子长大后多自卑、软弱等。这种表现上的差异,可能源于东西方社会的价值取向不同。在现实生活中,父母类型不会有这么明显的界限,多是几种类型的混合组成。我们应该根据上述父母类型的特点及对孩子个性的影响,向更有利于孩子发展的父母类型努力。
二、家庭关系、家庭结构对孩子个性发展的影响
良好的家庭关系有利于孩子个性的健康发展。这是因为,婚姻关系美满融洽的父母能更加积极、敏感地感知到孩子的需求,与孩子相处时往往会给予更多的耐心、爱抚、表扬等正面的激励。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多会用一致的积极行为方式对待孩子的行为。相比来说,家庭不合的父母往往由于受到婚姻的困扰,在与孩子相处时可能会带有更多的负面情绪和行为,生活中常会忽略儿童的感受与需求,更多是运用提问、命令及强制性的建议来控制或干扰孩子的活动,有时甚至会把孩子作为“出气筒”,过后感觉到自己的过失时又想通过溺爱来补偿孩子,这种教养方式不利于儿童的健康发展。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多易表现出较强的攻击性倾向,同伴关系发展较差。
不同家庭结构对孩子的个性发展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家庭结构可根据其特点分为三大类:核心家庭、大家庭及特殊结构家庭。
1.核心家庭,即独生子女家庭。研究表明,独生子女在认知方面具有优势,在个性方面差异明显。独生子女特别是男孩,任性、怯懦等不良习性较严重。
2.大家庭,即几代同堂的家庭。这种多代人同住家庭的优点是孩子受爱抚和受成人教育的时间多,但不同辈份的人教养方式与教育观念常常会存在分歧,易出现隔代溺爱,从而形成家庭矛盾,使孩子产生无所适从、不安、恐惧等现象,对儿童的个性发展也会造成一些不利影响。
3.特殊结构家庭。包括不良的婚姻关系的家庭、离异家庭、单亲家庭及离散家庭。
离异家庭和单亲家庭是指只有父母一方和孩子所组成的家庭。不良婚姻关系家庭指父母婚姻关系恶劣的家庭。离散家庭则指那些因特殊原因父母与子女分居多地的家庭,如不同类型的留守家庭等。在这类家庭中,或因父母角色的暂时或长久缺失,或因社会舆论的不良影响,或由父母长期的不良情绪的影响及不良的教育方式,使得在这一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容易出现情绪和行为上的障碍及学习动机的受挫,从而影响到孩子的智力发育。这类孩子多表现为情绪波动较大,易产生愤怒、恐惧、悲伤等消极情绪,其同伴关系、自我控制能力等较差。研究表明,在离异家庭中生活时间较长的孩子的调节能力、结伴能力、与人相处能力、主观控制能力、预见能力及决断能力均显著低于生活时间较短或在正常家庭环境中成长的孩子。父母离异时子女年龄越小,对其同伴关系的消极影响越大;父母离异的时间越长,其子女自我控制能力也越差;父母离异或在外使子女易生被遗弃感、自卑、愤怒等敌视性感情,并会随着时间的推延造成对家庭、社会、父母信任感降低,对其以后的恋爱婚姻及家庭生活也会产生不良影响。
三、家庭经济状况对孩子个性的影响
父母的经济地位不同,教养观念与行为也存在差异。低社会经济地位的父母多倾向于控制儿童,对儿童使用权威、武断专横或体罚,生活中多强调儿童的顺从、少惹麻烦;高社会经济地位的父母对儿童则比较民主,重视培养儿童的理想、独立性、好奇心、自我控制能力、创造性等,注意与孩子之间进行言语交流,喜欢给儿童讲道理,能够通过角色转换理解儿童,对孩子的情感投入较多。
有研究指出,贫困条件下生长的儿童更易产生身体和心理方面的疾病。不良的经济状况家庭的儿童更容易受到虐待或家庭暴力。这是因为,经济的贫困更易使夫妻之间以及与孩子之间的冲突增多,而冲突反过来又会使教养更倾向于敌意,以惩罚性和强迫性态度来教养孩子。这样更会导致儿童个性的不良发展。有研究得出:低的学校成就、低的学历、低的收入、高的离婚率、低的工作地位以及其他方面的低的地位与不良个性成正相关。在儿童时期拥有被虐待或被忽略纪录的人,其完成高中学历和受聘为管理层的可能性更小。贫困儿童比非贫困儿童更容易表现出早期的学校适应问题,而有效的教养方式会使儿童远离低的社会经济地位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四、父母受教育程度对孩子个性的影响
不同受教育程度的父母对孩子个性的影响也不同。低教育程度的母亲在教养方式中的更倾向于溺爱、忽视、专制、惩罚、成就要求及教育的不一致等特点,高教育程度的母亲则更具有民主性。
儿童教育专家研究发现,所有的优秀父母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多表现的比较轻松自如,多表现出以下共同的特征:1.身体健康,精力充沛;2.心理健康,情绪稳定;3.有积极的自我意识,是孩子的学习榜样;4.灵活,耐心,乐于接受新知识;5.喜欢抚养孩子,乐在其中。
根壮才能枝繁叶茂,良好的个性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根基。现代社会,独生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子女等群体的教育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所幸的是人们已认识到家庭环境及教养方式对孩子个性发展的不同影响,注意到孩子成长过程中所必需的关心和爱护,认识到对家庭环境扬长避短,根据儿童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以调整,逐渐赋予孩子更多的自主权利和自由空间,使孩子逐步形成独立、勇敢、好学上进、积极主动、自尊自信、认真细致、合群、恒心、坚忍性、谦虚律己等良好态度和意志特征。